第(3/3)页 “那挺好。”陶竹放了心,说起了他今日的行程。 目送黎荞进了内城后,他和郑浅浅黎大山去了菜市场买菜,买完就回家了。 中午时沈画来了,他们和沈画一起吃的饭。 吃完午饭,他和郑浅浅一起帮沈画想衣服的新颖款式,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,他就和黎大山过来了。 “很好。” 黎荞也放了心。 当官第一日,的确顺顺利利。 接下来几日,如同第一日那般,每天早上陶竹与黎大山送黎荞去上班,下午时再来接他下班。 黎荞每日的工作就是看书。 他得先熟悉一下前朝二百多年的史实,熟悉完了才能上手编纂。 中间经历了一次大朝会,他身为六品官,也要上朝。 但是,京官儿太多,而太极殿太小,从一品大员往后排,到他这个六品官时,他的位置只能在太极殿外的广场上。 在广场上站着,哪怕他耳朵好,也听不清殿内的话语。 于是他站了三个时辰,腿都站疼了。 他忍不住再次感叹,在大盛当官不容易啊。 不过,除了这一点儿,其他时刻他都是轻松的,每日虽然起的早,但不需要动脑子,到了翰林院就是看书,看到下班时间就回家。 同僚也和气,不仅同屋的李大人和段大人和气,其他包括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这些比他大一二级的官员也和气。 所以,他小日子挺舒坦。 舒坦之下,他便又开始悄悄的见缝插针的修炼异能了。 虽然现在当了官,但异能才是他能踏实睡觉的根本。 七日很快过去,他可以休一日了。 休沐这日是八月十四,距离中秋节只差一日。 中秋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,虽然远离故乡,但身边的亲朋也不少,中午,沈画徐瑛,庄家,孟家一帮人聚在黎荞家,热热闹闹的涮火锅,吃烧烤。 因为人太多,所以分了好几桌。 黎荞与庄文、徐瑛、孟月一桌,自打上次分别,他们四个还没好好聚过呢。 陶竹原本想和黎荞坐一起的,但沈画闻不得羊肉味,他便和沈画坐在一起,单独摆上铁板和锅子。 孟月面前摆着一盘子涮羊肉片,他一边拿着勺子往上面加芝麻酱一边道:“香死了,这个味儿只能在黎兄这里吃到,太想念了。” 黎荞闻言不由笑:“明天散了值,咱们还这样吃。” “不不不,这样吃太奢侈了,我勒紧裤腰带还债呢。” 孟月摇头。 几家聚餐时,他都会带上些肉食蔬菜,这些肉食蔬菜不多,但对他而言也是一份支出。 “不是说了不急,你慢慢还。”徐瑛立马道。 “那还得买房子娶亲呢。”孟月哈哈笑:“我都老大不小了,我大哥大嫂催的厉害。” 他只比黎荞小几个月,妥妥的大龄青年。 “要不你看看一些富商人家?”黎荞道。 虽然说大盛官员的俸禄高,但孟月官职低,此时孟月的俸禄只能让他衣食无忧日日吃得起肉。 还债和买房,只靠着他的俸禄,真负担不起。 所以黎荞忍不住给他建议,想要还债,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娶富商人家的女儿或者是小哥儿。 “哪能让人家养着呢,男子汉大丈夫,可不能吃软饭。”孟月一边摇头一边看向徐瑛,补充道:“徐兄这种不算。” 徐瑛:“……” 他啧了一声:“反正画哥儿的软饭挺好吃的。要不你也找个能和你浓情蜜意的?这样就不算吃软饭了。” “再看看吧,其实我也不是很急。” 孟月说着开始大口的吃盘子里的羊肉,羊肉鲜嫩,裹上芝麻酱之后滋味十足,他朝着黎荞竖起了大拇指:“好吃。” 黎荞笑了下,问他:“刑部怎么样?” “还成。”孟月头也不抬的道。 他对身上这个职位挺满意的,不仅管一帮狱卒,还要管牢里的囚犯,一下子要管这么多人,对他这个农家子而言那是妥妥的飞升。 他长的人高马大,孔武有力,虽然年轻,但只要脸一板,瞅着还挺吓人。 因此,不管是囚犯,还是老油条的狱卒,在他跟前都还算听话。 他上峰待他一般般,但也没刁难,就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。 不过,最近有些奇怪,他上峰突然对他热络起来了,半个月之内,已经拉着他喝了三次酒。 他这个人性子直,圆滑不来,下值后还得应付上峰,太心累了。 不过这点儿心累不值得搬出来说道,上峰喊他一起喝酒,总比刁难他强。 黎荞看孟月专心对付羊肉,便问起了庄文:“文哥,你呢?” “我都好,最近在忙着做便携家具。” 庄文在吃烤串,一边吃一边道。 他这个活儿轻松,就是把庄武做的那些家具在京城也做出来,虽然圣上没有跟牛乳点心、衣服那般给这些便携家具开铺子,但他很认真。 况且,他也不需要上手,他只需要画图和指点就成,具体的操作有专门的工匠负责。 而且,不管是同僚还是上级对他都挺和气。 徐瑛见此,主动道:“我也挺好,每日活儿虽然多,但不复杂。” 他这个职位不重要,所以整个饭银处人不多,才七个人,在户部也不受重视,他之前在饭银处待了四个月,除了饭银处的几个同僚,并没有认识多少人。 但最近去饭银处找他,与他交际的人多了起来。 不用想,这肯定是黎荞的功劳。 但今日大家都很开心,他还是再观察观察吧。 黎荞不知道徐瑛的想法,听了徐瑛此话,他忍不住感叹:“看来咱们的当官之旅都很顺利。” 再次给大盛这个世外桃源点赞,这叫他怎么不爱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