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5章 票房四千万!-《大富贵人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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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贺子龙突然抬头,笑道:“好的,我答应和明报签独家合约。不为别的,就为了查先生也值得!”

    这一刻,金老心里对贺子龙的好感大增。

    如果贺子龙是个穷小子,他肯定更愿意多发表几个地方。但是他现在更想求名,而不是钱。多几十万,少几十万,有区别吗?

    要知道,金老在香港的影响力有多大。能好生结交一下,然后在明报出名。打下坚实的基础,何乐而不为呢?

    想当年,港产传媒大亨于品海的发家历史,不就是也从明报和金老的提携开始的吗?

    不过话说回来,这货1991年他正式展开传媒事业,并与报业大亨默多克竞购香港《明报》,这路数走的倒也,嗯,不好评价。

    反正也算是弟子吧,以后金老退休,33岁时成功从金庸手中接手《明报》,成为其报业集团第二代业主。之后他当选香港报业工会主席,创办《现代日报》,收购《亚洲周刊》。

    互联网起步的时候,于品海就提出互联网普及观点,成为智能互联网的先导者和推动者,成立香港第一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(ISP)HKNet公司,同时将当年依旧处于实验阶段的互联网技术带进《明报》,建立第一个华文报纸的新闻网站。

    这么算起来,也是青出一兰胜一兰,走进新时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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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从金老的办公室出来,贺子龙不但拿到了签约合同,还拿到了一笔提前给予的预付稿费二十万块港币。

    “一位来自大陆有文学悟性的富家子弟,可千万不要跳票呀……嗯,他本来就有钱,应该不会的。”看着贺子龙远去的身影,金老多少有些担心的想着。也难怪他会有些许担心,毕竟一眼就能看出来贺子龙身上的衣服和金表什么的,加起来就要好几万呢。

    换言之,这是对文学有爱好,但不是依靠文学收入生活的人。但为了提高他的写作积极性,以及成就感,所以金老选择了提前给予一大笔稿费给贺子龙。

    在香港,一般的作者,最多只能提前拿出到几个月的收入,不可能一次性给这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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