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9章 商业合同-《绿茵二十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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霍夫诺格一阵无语:“倪土,我这可是在为你挣钱,你咋就这么不上心呢?还和我讨价还价,也罢,5天就5天吧!”
于是两人就这样“愉快地”决定了,倪土即刻回国,在国内一切办妥之后再迅速回来。
有一点倪土是坚持的,既然回国了,那就必须回家和父母待在一起。
两家企业一家在朔方,一家在会稽,倪土不想来回奔波,所以在最后他又要求将双方签约时间定在自己老家长安,而不是那个距离又远还没有多少感情的首都燕京,颇有些耍大牌的感觉。
按倪土的话说:“老子首先要孝敬父母,回国哪有不和父母一起过的道理?地点必须是长安,长安这座古都城市也落不了那两家公司的架,答应就好,不答应拉到!我宁愿不挣这个钱!”
两家公司都是已经提前商定好的,那时候国家电视台还只是刚刚来到德国,关于倪土的很多报道还没有像如今这样普遍,如果那时候倪土撂挑子的话很可能会被中国企业给否了,那时候是霍夫诺格求着人家,而现在形势可就逆转了。
现在是这些企业在求着倪土!
霍夫诺格从未像现在那样在国内的企业家圈子里受欢迎过,在中国找一个能够符合条件的足球运动员做代言实在是太难找了,有的你找了就是砸自己招牌。
而倪土现在是无限潜力股,自然受到很多企业的“尊敬”,仆以主贵,连带着的,霍夫诺格得腰杆子也硬了。
最后地点确实是定在了长安,对于倪土来说总算是顺了心意。似乎人家那些企业也很“通情达理”,大概在这些企业的心里,倪土这种“大牌”有资格去提出这样“合理的”要求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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